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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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学院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公示

时间:2017-03-20作者:学历科浏览次数:149

丽水学院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

拟招生专业公示说明

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,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、协调、有序发展,日前,教育部2016年11月18日制订印发了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(教职成[2016]7号)。要求开设有继续教育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、高职高专院校,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》,在学校现已开设的全日制专业范围内,按照新旧专业名称相近、层次一致原则,及时组织开展现有继续教育专业名称调整、归并和新专业增高申报工作。已开设但本校无相同的全日制专业依托的继续教育专业,要按《办法》规定全部予以撤销。

根据教育部的《办法》和工作布署,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。经二级学院上报、继续教育学院整理,从2017年开始,我校高起专语文教育、旅游管理、机电一体化技术、电子商务、药学、美术等专业,专升本会计学、教育学、艺术教育、艺术设计等专业可能停招。下表中所列为我校2017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拟招生专业,最终招生专业、招生科类、具体考试科目以教育部公布为准。

公示时间: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7日

如有问题,请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科联系,电话:0578-2292072

2017年丽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.xls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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